马来西亚歌手黄明志涉嫌拥有冰毒和壮阳药一案,控方不接受辩方律师所提交的陈情书,也不同意撤销控状。
案件星期三(4月29日)上午在吉隆坡第七刑事推事庭开庭,主控官诺莱妮扎都副检察司告诉法庭,控方已收到黄明志代表律师的陈情书,寻求撤销所面对的拥冰毒和壮阳药控罪,或改控较轻的罪名。
不过,控方不接纳有关陈情书,法庭推事择定5月29日进行案件管理。
现年43岁的黄明志去年卷入台湾女网红谢侑芯在马国酒店死亡案件,被揭发在案发时与后者同处酒店房间,警方在房间起获九颗蓝色药丸。媒体最初报道,他的尿检最初呈阳性不过关,但报告过后出炉呈阴性,被控滥用毒品的控状过后也被撤销。
不过,黄明志仍面对拥冰毒及壮阳药的控状,前一项若罪成可判处不超过10万令吉(约3万2000新元)罚款或不超过五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后一项若罪成可判处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五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