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宣布,整装进口电动车的特别豁免政策已经结束。从7月1日起,所有整装进口电动车须符合两大条件,包括到岸价格(成本、保险及运费)不得低于20万令吉(约6万4500新元),最低动力输出则从200千瓦调整为180千瓦及以上。

这意味,目前“售价不低于25万令吉、最低动力输出达200千瓦”的准入门槛,将从7月1日起正式取消。

投资、贸易及工业部(简称投贸部)星期三(5月6日)发文告说,这项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售或即将发布的进口电动车。不过,现有库存车辆、港口存货及在途存货,都可继续按照豁免期的规定销售。

投贸部指出,根据特许经营进口许可证机制,为期四年的整装进口电动车特别豁免期已在2025年12月31日正式结束。当局在今年4月30日举行的交流会上,已向持有特许经营许可证的公司通报这项调整。

文告说:“投贸部将继续致力确保政策环境的透明、一致与平衡,以支持汽车工业的发展,并保护国家经济利益和汽车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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