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州议会星期四(5月7日)在朝野议员热烈辩论后,执政的国民阵线凭借议会的三分二优势,三读通过《2026年柔佛州宪法(第二部分)修正案》,让州政府有权委任最多五名官委州议员。这让柔佛成为彭亨、登嘉楼及沙巴之后,第四个设有官委州议员的州属。
据马国媒体报道,柔佛州务大臣翁哈菲兹星期四在州议会提呈上述修宪案时,多次强调此举绝非出于政治动机,也非为了巩固执政优势,而是为了应对柔佛州关键的经济转型期。
他说,在柔新经济特区(JS-SEZ)及各项大型基础建设的推动下,州议会急需具备专业知识的代表参与决策。
他指出:“这项修宪案的目的是扩大议会参与度,邀请特定领域的专才提升辩论质量与政策制定。在快速发展与外资涌入的背景下,多元专业意见至关重要。”
翁哈菲兹说,修宪案规定允许州政府委任不超过五名官委州议员,使柔州议员人数从56人增至最多61人。受委者不必经过选举。
他强调,相关委任必须经过州议会动议和通过,并获得柔佛苏丹御准。官委州议员的权力、津贴及适用条例与民选州议员大致相同,但官委州议员不得担任大臣或行政议员。
柔佛州希盟11名州议员州议员则召开联合记者会,指国阵并未进行朝野协商,就以人数优势强行通过修宪案。
柔州议会反对党领袖及民行党士都区州议员曾笳恩说,希盟不同意增设五名官委州议员,并认为柔州政府应推动选区重划。
民行党柔佛再也区州员廖彩彤认为,官委州议员制度可能演变为败选者的后门,让一些败选的候选人通过行政任命的方式重新获得立法权力,从而规避民主选举的筛选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