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的律师告诉上诉庭,纳吉若未能成功申请暂缓内陆税收局发起的破产程序,将面对宣告破产,以及财务由破产管理局接管的风险。
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星期五(7月3日)告诉法官阿尔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如果允许内陆税收局的破产诉讼继续进行,将让纳吉今年9月提交给所得税特别委员会的上诉变得毫无意义。“就像拳击手绑着双手进入拳击场一样。”
沙菲宜指出,一旦被裁定破产,纳吉将被禁止进行多项活动,其财务与资产也将由报穷局总监接管。
他表示,税收局针对2011至2017课税年度向纳吉加征总计16亿9000万令吉(约5亿3600万新元)的额外税款。这笔税款与一笔据称80亿令吉的捐款有关。纳吉则坚持认为那笔资金已用于政治和福利活动。
所得税特别委员会预计9月7日起,以为期六天的审讯来审理纳吉的上诉。
代表内陆税收局的高级税务法律顾问诺希山则主张,纳吉必须先结清欠税。
他引用了联邦法院2023年10月的裁决指出,裁决支持“先付再谈”的原则,即便上诉仍在进行,应缴税款依然必须支付。“没有任何特殊情况可作为暂缓执行的理由。”
上诉庭法官阿尔威、沙纳兹及王志权组成的三司,已经决定在今年9月4日宣判。
内陆税收局2019年6月入禀吉隆坡高庭,向纳吉及次子纳兹夫丁追讨2011年至2017估税年间,未缴纳的16亿9000万令吉和3670万令吉所得税及罚款,总共17亿2670万令吉。
纳吉父子一直没有缴款,内陆税收局2021年4月向纳吉发出破产通知书,纳兹夫丁同年5月也收到破产通知书。他们过后向上诉庭上诉。
上诉庭2021年9月维持高庭的简易判决,但批准纳吉父子暂缓执行判决的要求,直到联邦法院针对最终上诉作出判决。
联邦法院于2023年10月驳回纳吉父子的上诉申请,维持吉隆坡高庭的简易判决。然而两人始终没有缴付任何款项。两人于是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暂缓执行破产程序。
吉隆坡高庭2025年11月驳回纳吉父子要求暂缓破产程序的申请,并裁定他们针对税务评估所进行的上诉,并不能阻止税务局采取追讨行动。
纳吉目前正在挑战两份因额外税务评估而发出的破产通知书。该税务评估最初总计为14亿6000万令吉,但随后因罚款和利息已增加至16亿9000万令吉。
纳吉坚持认为该评估存在缺陷,在相关诉讼仍在审理期间,不应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