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财政部表明,政府暂时无意对顶级富豪加征2%的富人税。这是因为征收这类税款很难查证与执行,加上税务减免后的税款数额也不多。

据《星洲日报》报道,首相兼财政部长安华星期三(7月15日)在提呈国会的书面答复中说:“初步研究显示,富人税(Wealth Tax)在豁免及税务减免后,所带来的税收贡献并不显著。”

谈到征收富人税在执行方面的困难,安华说,若要落实富人税,政府在税务征收、合规和执法等方面将面对多项挑战。

他说,富人税是一种财产税,涵盖房地产、银行储蓄、股票、珠宝、建筑物或在国外的其他资产。若要征收富人税,政府必须从多个方面展开审查。

他透露,政府初步研究的结论,与法国、西班牙、挪威、瑞士和意大利等已实施富人税国家的经验相符,即富人税的征收率非常低,不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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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强调,政府目前没有推行富人税的计划,但将继续确保税制秉持公平、公正及更具针对性的原则,维持渐进式税制,同时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他说,针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政府的具体做法说透过更具针对性的措施,扩大向高收入群体征税,包括落实非上市公司股票资本利得税、对超过10万令吉(约3万1600新元)的股息收入征收股息税,以及向利润超过10万令吉的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征收利润分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