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泰国政治案件大赦法令的《和平社会促进法令》,将从星期一(8月24日)起生效。
《曼谷邮报》报道,这份由泰王签署、首相阿努廷副署的法令,已刊登于皇家公报,将在星期一生效。
这意味着,在2005年1月1日至去年7月16日的20年间,因街头抗议或表达政治观点而依政治罪名被定罪,以及正在受审、被起诉或被指控的人,罪名都将得到撤销。
法令将涵盖由现已解散的反达信的“人民民主联盟”(俗称“黄衫军”)、亲达信的“反独裁民主联盟”(俗称“红衫军”),以及反英叻的“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所组织的抗议活动。
不过,法令不适用于因腐败或渎职、冒犯君主罪或《刑法》第112条所涉罪行,以及导致死亡或严重伤害的其他刑事犯罪而被起诉或定罪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