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最高法院星期一(8月31日)裁定,泰国皇家警察须向一名17年前遭警方错误逮捕并施以酷刑的男子赔偿438万铢(约17万新元),并下令从警方数据库中删除他的涉案记录及指纹,结束这场长达17年的法律纠纷。
《曼谷邮报》报道,里通(Ritrong Cheunjit)于2009年遭捕时,还是一名18岁的高中生,警方当时指控他涉及一宗抢劫案。
根据里通的诉讼,办案警官曾用塑料袋套住他的头,威胁他如果不认罪,就会杀死他并把尸体弃置山中。
警方和检方后来逮捕真正的嫌犯,洗清里通的嫌疑。其中一名涉案警员之后被巴真府法院裁定非法拘禁及滥用职权罪成,判处一年四个月监禁、缓刑两年,并罚款8000铢。
里通2017年向皇家警察提起民事诉讼。曼谷南部民事法院最初判赔338万铢,上诉法院则将赔偿额减至38万铢,另加利息。最高法院今年4月受理其上诉,并认为案件涉及重要法律问题。
这场官司期间,里通一家曾向超过50个政府机构申诉,也面对数宗反诉。据报道,里通至今仍在接受心理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