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对空服员携毒案227名被告作出判决,判处11人死刑,另有200多人因从法国走私藏在牙膏管中的毒品及其他相关罪名入狱。
法新社引述越南国家媒体星期四(9月3日)的报道称,这起毒品走私案涉及越南航空公司(Vietnam Airlines)空服员和其他居住在法国的越南人。
诉状指各被告采取多种手段掩盖犯罪活动,将毒品伪装藏匿在牙膏、保健食品等消费品中;利用货物集中托运、寄送和国际快递服务等途径运输。他们也通过使用即时通讯应用程序,非本人名下银行账户,以隐藏身份、交易情况和资金流向。
判刑的227人当中,11人被判死刑,19人被判终身监禁。案件主犯在缺席审判的情况下判处死刑。其他被告的刑期由18个月缓刑至29年有期徒刑不等。
越南通讯社报道,检察院认为,案件涉及的毒品交易数量巨大且种类繁多。部分被告人还被指控私藏枪支弹药,用于自卫或在被发现时进行对抗。
据法庭公布的信息,这个贩毒网络涉及的交易资金流高达近29万亿越南盾(约14亿新元)。
此案源于2023年3月16日,当时,胡志明市国际机场海关官员在对自法国返回越南的VN10航班上四名空服员的行李进行检查时,发现327管牙膏中,有157个管内藏有11公斤摇头丸和氯胺酮。
四名空服员同意收取约450美元(573新元)的费用,携带一些未指明的消费品。调查人员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她们知道自己携带的是毒品,因此她们并未受到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