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坐牢也能接受改造 五年近400初犯在日间报到令下完成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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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于2011年的日间报到令,截至2016年已有约400名罪犯被判服从此令,超过九成已完成刑罚。在日间报到令下,监狱署先为罪犯提供风险评估,并制定专属于他们的改造计划。


让犯下轻微罪行的初犯者在社区服刑,不用坐牢也不留案底,从2011年到2016年,已有约400名罪犯被判处日间报到令(Day Reporting Order,简称DRO),超过九成已完成服刑。法庭也根据各别情况,决定罪犯是否需遵守宵禁及佩戴电子追踪器、或只遵守宵禁时间,或只定期到报到日间中心报到。


日间报到令是新加坡监狱署的其中一项社区刑罚(Community Based Sentencing),其他社区刑罚包括强制治疗令、社区服务令和社区工作令等,让初犯可以在不坐牢的情况下接受改造。目的在于让罪犯在服刑的同时,也减少对罪犯日常生活的影响。日间报到令的期限介于三个月到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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