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星期二提呈的法案旨在立下必要法律条文,允许选举局因应疫情制定临时措施,以确保能按宪法规定,在明年4月14日或之前举行大选,同时保障选民、候选人和选举官员的安全。不过,选举局目前未透露临时措施的详情。
下届大选可能在2019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蔓延时举行,政府下星期二(7日)将在国会提呈法案,允许选举局制定临时措施与程序,保障大选届时能安全进行。
国会下周一复会时,议员首先将就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王瑞杰上周发表的追加预算案展开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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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星期二提呈的法案旨在立下必要法律条文,允许选举局因应疫情制定临时措施,以确保能按宪法规定,在明年4月14日或之前举行大选,同时保障选民、候选人和选举官员的安全。不过,选举局目前未透露临时措施的详情。
下届大选可能在2019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蔓延时举行,政府下星期二(7日)将在国会提呈法案,允许选举局制定临时措施与程序,保障大选届时能安全进行。
国会下周一复会时,议员首先将就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王瑞杰上周发表的追加预算案展开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