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赛地司机在限速50公里的马路上飙车,刹车不及撞上脚车叔,导致对方被连人带车被抛飞,撞上挡风镜后送院不治。法官斥责,司机距离脚车叔120米时,时速已高达100公里,昨天(7月2日)判他坐牢26周,吊牌8年。
这起致命车祸发生在2019年11月21日早上8时许左右,地点是朝往淡滨尼3道到淡滨尼82街之前的路段。
被告是49岁的叶约翰逊(Johnson Yap),死者是64岁的少卡图拉,他事发时正骑着脚车。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在限速50公里的车道上超速行驶,经过3道和83街的交界处后,在两条车道中间行驶,同时,死者正在前方的交通灯骑着脚车过马路,交通灯正闪着“红人”。
被告是直到两辆车的距离后,才看到正在过马路的死者,立刻踩刹车鸣笛,但没法来得及停车,直直撞上死者和脚车。
死者瞬间被抛飞撞上马赛地的挡风镜,被告随即下车查看,死者很快被救护车送院急救。
被告承认在“最后一刻”才看到过了一半马路的死者,车子当时距离对方49.5米。事发过程全被行车记录器拍下。
法官下判时表示,已把死者在“红人”时过马路的疏忽因素考虑在内,不过她指出,被告被拍到在事发前已以平均时速96公里行驶着,几乎是限速的两倍。
距离120米时,被告的时速更是高达至少100公里,即使想要停车,也反应不过来。
反之,若是以时速50公里行驶的话,被告会有更多时间反应,车也需要较少时间停下,不排除能避免车祸的可能性,最后判他坐牢26周,吊销执照八年。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1年7月3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