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青年骑非法电动踏板车被巡警拦下,他谎称电动踏板车拥有陆路交通管理局发出的注册标签,还在巡警站到电动踏板车前方时加速前行。巡警闪避得快才没被撞上,青年试图逃逸时摔倒,当场被捕。

被告面对七项控状,包括偷窃、鲁莽行为危害他人安危、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等。由于他未满18岁,媒体不得报道他的姓名。他昨天承认三项罪名,被判18个月缓刑监视,晚上10时至早上6时不得出门,须履行60小时社区服务。他得和母亲同住,后者须以5000元担保他期间行为良好。

案情揭露,2019年10月27日下午1时28分左右,两名巡警在碧山第八站见被告骑着电板车便拦住他,问他电板车是否获得陆交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