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10年生育一对子女,女方却提出离婚,并且搬出去与女伴侣同居。丈夫不愿接受婚姻结束,以女方向法院隐瞒自己是同性恋者为由,要求撤销离婚裁决,他也相信有朝一日能与女方破镜重圆,但被高庭驳回。
根据昨天所发出的高庭判词,男方声称,若法院知道女方目前的感情状态,就不会批准她的离婚申请,但朱汉德法官指出,男方的说辞毫无法律逻辑,而且根据呈堂宣誓书,两人之间几乎已无感情可言。
这对离婚男女是在2009年结婚,先后在2011年和2013年生下女儿与儿子。判词没有揭露双方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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