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拟扩大对逃避路障的定义,日后司机若没有按照警员指示及时停车和留在车内,并把车子停住直至获准开动,可构成违法行为。

过去三年,八名驾驶人士因冲过警方路障被定罪或接获严厉警告。内政部拟修法让逃避路障者面对更严重刑罚,有议员也关注是否能通过施加最低惩罚等方式,加强阻吓这类不负责任的行为。

内政部兼永续发展与环境部政务部长陈国明昨天为警察部队(修正)法案提出二读。六名议员已针对法案发言,辩论今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