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萝海扎2013年1月认识尼日利亚籍男友,发现他原来是长居马来西亚的跨国诈骗集团成员。同年9月,被告开始借出自己的银行账户收取赃款,再把赃款提出来交给男友,她从中获得5%佣金。

中年女商人被指2014年至2017年期间提供25个银行账户给尼日利亚籍骗子收取赃款,期间被我国警方调查时,仍继续开设账户并招募钱骡,四年下来把超过200万元的赃款汇出我国。

被告萝海扎(46岁)一共面对58项指控,当中指她多次抵触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CDSA),包括借出银行账户被不法之徒以及和他人串谋接收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