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刑罚将显著加重 逃避路障者可罚款1万元或坐牢七年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黄贝盈 / 联合早报更新 / 更新 / 2023年1月15日 4:14 AM发布 / 发布 / 2021年8月4日 5:00 AM 警员日后可在合理怀疑有人在屋内受伤,例如听见有人在房间跌倒后呼救等情况下,可破门而入以保护当事人不受伤害或死亡。(档案照片) 驾驶者的行为若导致有人受伤,警方可考虑,或许在过去也已经这么做,援引蓄意伤害以阻差办公的罪名提控,或是在伤势严重的情况下,以蓄意重伤他人的罪名提控。如此一来,是否有必要将逃避路障这项刑罚(的最长监禁期)加重至原来的七倍?——杨益财(拉丁马士区)字体大小:小中大内政部兼永续发展与环境部政务部长陈国明说,逃避路障本身就是一项严重而危险的举动,不应等到肇事者也犯下其他罪行,才予以惩治。逃避路障现有刑罚是罚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2016年至2020年间,警队每年设置约8000次路障,有33人因逃避路障被定罪或接到严厉警告,其中两起案件的逃避路障行为也直接导致警员受伤。内政部兼永续发展与环境部政务部长陈国明昨天为警察部队(修正)法案总结二读辩论时,透露上述数据。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请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赞 热词 国会 未按时呈交业务和账目报表 AGI Technosys旅行社执照被吊销 拟用AI虚拟人物与学员对话 内政群英学院提升训练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