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谋友人卖车给公司出租 采购经理“拿回扣”被判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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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俞金汉被判入狱10个月以及须交出38万8266元罚金。(海峡时报)
被告俞金汉被判入狱10个月以及须交出38万8266元罚金。(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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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公司一年内要买1000辆车,狮城出租公司的采购经理起了贪念,与朋友串谋,推荐公司从友人新开的两家公司购车,自己在三个月内分得一半利润共38万多元,昨天因贪污罪名被判坐牢10个月。除此之外,法官也下令被告将非法所得的38万8266元全数吐出。

被告俞金汉(42岁)面对七项收受贿赂的控状,指他在2016年3月至6月之间,向王佳杰(32岁)、赖志耀(40岁)以及曾绍荣(40岁)收取了38万8266元贿金。

他承认其中三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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