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踩过界” 当心得不偿失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 联合早报更新 / 更新 / 2021年8月15日 9:52 AM发布 / 发布 / 2021年8月15日 5:00 AM 左:董智豪律师说,官司中的举证责任在于索偿方,因此在借钱给他人时,能有书面证据总是有利的。(档案照片)右:张永文律师说,决定是否发起民事诉讼追讨欠款时,最好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受访者提供) 插图/梁锦泉字体大小:小中大上门捣乱、披麻戴孝、穿着印有追债对象照片的衣服游街……追债新招数屡见报端,一些做法公然“踩过界”,得由警方介入调查。在借钱给身边人时,应留意哪些事项,以保障追讨权利?若要聘请追债员或循民事途径追回欠款,又可能出现哪些情况?本期《说法识法》邀请合盛律师事务所(Farallon Law Corporation)董事经理董智豪律师,以及I.R.B.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永文律师,讲解合法追债途径及相关注意事项。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请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赞 热词 说法识法 追债 李总理会见印尼部长卢胡特 探讨两国新兴领域合作 本地年长者不够重视冠病疫苗 专家提醒更新接种追加剂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