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父与弟追讨卖屋款项 女商人胜诉可索回逾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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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人郑玩枝。(档案照)
起诉人郑玩枝。(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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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岁女商人指失智父亲和弟弟独占公寓集体出售获得的326万8739元赔偿,将两人告上法庭。法官在审讯后,裁定买公寓的钱出自女商人,判她胜诉不会“不合情理”,父亲与弟弟必须交出约314万元。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起诉人郑玩枝(59岁)曾经营售卖皮革和服装的生意,她入禀法院起诉弟弟郑亚平(57岁)和父亲郑谢勇(94岁)。

根据起诉人的说法,她年轻时在威信广场酒店租店面,售卖皮革产品。她后来交了日籍男友,两人之后结婚,父母担心她被骗,要她将生意赚来的钱,放在父母家的保险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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