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新加坡已系统化地建立起司法服务,但随着国家的发展,司法制度变得强大,司法服务也必须与时并进。
今年7月12日,政府国会内政及律政委员会主席、国会议员穆仁理(武吉巴督区)在国会提出休会动议,促政府探讨为司法人员设立个别的“司法服务委员会”(Judicial Service Commission,简称JSC)的可行性,以便培育包括法官、推事和主簿的司法专员。他指出,“今日之好,明日未必足够”,现有综合式的法律服务委员会(Legal Service Commission,简称LSC)模式,也须跟着不断变更的司法责任作调整。
本期“说法识法”阐述上述休会动议的内容,包括三名律师议员讲解设立“司法服务委员会”的意义,以及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