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方指身为大股东的方汤姆斯欺压起诉人,并且在管理公司时,罔顾起诉人的利益。辩方则指两人大约是从2011年左右搭档做生意,方汤姆斯的工作量比林青山重许多,包括运营、企业发展、宣传和联营计划商谈,还包办新分店的装修工程,两人的贡献不同。
曾经顺“汤”顺水的老火汤饮食集团,两名创办人陷入业务管理和账目纠纷,入禀高庭互相指责,掀起滚沸的汤水之战。
官司尚未开审,根据法庭文件,一方称如无法达到所求,就干脆“砸锅”——要高庭下令公司清盘;另一方则提出反诉,把另四个法人也拖进汤水官司中,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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