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可介入涉公共利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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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总检察长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他可申请介入任何诉讼,在法庭提出观点。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强调为保障公共利益,有必要确立法律框架让总检察长更及时地介入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但法庭依然保有裁决权力。

民事与刑事司法法庭改革法案昨天三读通过后,总检察长(额外职务)法案也会修订,允许总检察长介入任何诉讼。若法庭认为总检察长提供足够理由,总检察长将成为诉讼其中一方,除非原本诉讼方提出搁置总检察长的申请。

包括国会反对党领袖毕丹星在内的四名议员,就法案允许总检察长介入提出询问。尚穆根回应时说,总检察长是公共利益监护人,修订法案符合这个原则,允许总检察长介入可协助法庭了解诉讼对公共利益带来的更广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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