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女儿被领养 小三涉九个月内 32次贴文扰正宫

43岁“小三”被指不满情夫带两人的女儿回家给“正宫”领养,而多次骚扰对方,她不承认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案件今早续审。(档案示意图)
43岁“小三”被指不满情夫带两人的女儿回家给“正宫”领养,而多次骚扰对方,她不承认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案件今早续审。(档案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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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已婚男子搞外遇生下女儿,“小三”被指不满女儿被“正宫”领养,涉嫌在九个月内32次在社交媒体贴文骚扰对方。“正宫”今早(9月14日)供证时哭诉“身为女人一开始没法接受丈夫有私生女,但既然孩子已经进入家门,会把她当自己的孩子看待。”

现年43岁的被告面对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指她在2019年12月10日至去年8月23日期间,在面簿和Instagram上传32则贴文,骚扰一名女子和其丈夫。被告不认罪,案件昨天开审,今早续审。

为了保护孩子的身份,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她的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正宫”今早供证时表示,她与丈夫结婚28年,育有一对现年26岁和24岁的儿女,一家四口和两名女佣同住在一座私宅。

丈夫在2013年11月突然带了一个女童回家,并坦承自己在夜店结识被告,被告后来生下一女,指他是女儿的生父,要挟他与妻子离婚,否认会上门闹事。

据丈夫了解,被告之前曾与其他男子有一腿,因此不确定自己是否是女童的生父,但女童当时遭被告抛弃,丈夫因此带女童回家。

“正宫”一度流泪地说:“身为女人,谁都没有办法马上接受这种事,但既然孩子已经进入我的家门,我会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待。”

不过,被告后来报警指女儿被强奸和绑架,“正宫”和丈夫隔天把女童带到警局交给被告,但被告接着再次指丈夫强奸女儿,更把女儿送到医院检查。医院当时认为被告可能有精神问题,因此送她到心理卫生学院。

“被告当时要把女儿交给她的父亲照看,但我的丈夫不同意,我已决定要领养她,因此入禀家事法院,并从2013年取得女童的照顾与看管权,去年完成领养手续,女童至今已九岁。”

案件今午续审。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1年9月15日《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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