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出四项举措以吸引创新高增长企业在新加坡上市,其中政府和淡马锡控股成立共同投资基金,首期资金15亿元。
这些举措除了支持高增长企业在新加坡股市集资上市,也加强新加坡作为融资中心的吸引力。四项举措分别由淡马锡控股、新加坡交易所、经济发展局投资公司(EDBI),以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推出。
共同投资基金
也提供上市前融资规模最大的是由政府和淡马锡一起成立的共同投资基金Anchor Fund@65。此基金将支持前景良好的高增长企业和市场领先者,在新加坡股市通过第一、第二或两地上市(dual listing)的方式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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