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卖屋兄弟反目成仇,哥哥指弟弟提议买下权益又反悔,违反两人的契约,造成原本4900万元的洋房最终以4000万元脱手,哥哥为此入禀高庭索62万余元赔偿。

起诉人是哥哥陈业同,答辩人则是弟弟陈业鸿,两人同住在东海岸一带信立路的一栋私宅里,哥哥握有洋房66%权益,弟弟则有34%权益。

在2017年,哥哥入禀法庭,要求出售洋房,弟弟可以据估价把持有的34%权益卖给他,或是在公开市场卖屋后,根据所持有权益分配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