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上诉庭裁定POFMA不违宪 接更正指示一方须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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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上诉庭裁定,《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POFMA)不违宪,而且接到更正指示的一方,在入禀法院上诉时有举证的责任。

由大法官梅达顺领导的上诉庭五司,昨天首次发表POFMA上诉案的裁决。上诉方分别是新加坡民主党以及已经全面下线的政论网站“网络公民”(The Online Citizen),两起上诉案有相同的法律问题须要厘清,因此法院去年9月将它们共同审理。

民主党上诉的对象是人力部长前年12月,针对该党关于白领就业的网络文章发出的三条更正指示;网络公民则认为,该网站去年1月转述马国“捍卫自由律师团”(Lawyers for Liberty)关于新加坡樟宜监狱在为死囚执行死刑时采用“非法手段”的报道,不应接到内政部长的更正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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