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公开他人信息可能面对哪些法律后果?

字体大小:

涉及本地网络视频制作公司Night Owl Cinematics(简称NOC)的风波最近闹得满城风雨。

在10月初和10月中旬,有人在网上不同平台公开NOC创办人陈思华(Sylvia Chan)的私信和语音聊天内容,以及公司Zoom会议录像,指控她言语霸凌旗下艺人、拖欠薪资、私用公款、无视员工反馈和出轨等等,使她成为众多网民群起围攻的罪人。

陈思华后来在接受本地网红下雪专访时,除了对指控一一作出回应,也在过程中公开她与前夫、NOC另一创办人陈伟文(Ryan Tan)的私信截图,指陈伟文与公司旗下女艺人长期存在暧昧关系和曾经出轨等等。

且不论上述细节的真假与孰是孰非,本文将聚焦探讨这种未经同意擅自披露他人私人信息和公司内部资讯的行为:在新加坡,没经过同意公开他人私人信息可能触犯哪些法律条规?匿名披露信息能否让揭发人躲过法律责任?zaobao.sg采访两名本地律师寻找答案。

未经同意公开他人私人信息有何法律后果?

 受访律师指出,公开他人私人信息可能触犯的法律,主要可分为四种:《个人资料保护法令》(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简称PDPA)、《防止骚扰法令》(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Act,简称POHA)、违反保密义务(Breach of Confidence)和诽谤(Defamation)。适用哪条法律视具体案情而定。

福尔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绍强受访时指出,私信内容、电邮、照片和语音聊天内容等私人信息一般属于个人数据范畴,大概囊括在PDPA中。2014年生效的PDPA规定商家在收集、使用与披露个人资料前,须征求消费者或客户同意。

不过这部法律主要的管制对象是商业机构,个人和家庭则豁免于这项法令,因而就当前NOC风波的性质而言,PDPA并不适用。

王绍强说:“这并不意味着一个人可以随意泄露或滥用个人数据。如果这种个人数据的泄露或滥用属于恶意公开他人隐私(Doxxing)、对受害者造成骚扰、恐慌和焦虑,受害者可以依据《防止骚扰法令》向法庭申请保护令要求加害人停止该行为。”

王绍强指出,警方一般也会在受害者报案或提出推事庭投诉(Magistrate’s Complaint)后启动刑事诉讼。 

泄露信息者的行为被认定违反POHA,可能被判处罚款高达5000元,或坐牢长达一年,或两者兼施。

若受害人通过POHA申请到保护令,但泄露信息者仍抵触保护令,还可能被判处罚款高达5000元和坐牢长达半年。

奥斯本·克拉克律师事务所律师司晏窿说:“受害者通过POHA维护权益的情况最为普遍,因为相关的费用成本较低,可以自己办理法庭程序,法庭的保护令、停止发布令和更正令等指令也可以快速下达,若起诉成功还可以向泄露信息者索偿。”

司晏窿说,一些受害人也可能以诽谤或违反保密义务起诉泄露信息者。

“若受害人认为泄露信息者公开的信息让他名誉受损,成为别人笑柄,可能会选择起诉泄露信息者诽谤,让对方赔偿名誉损失。”

要起诉对方违反保密义务,则通常需要满足信息本身具有机密性,以及信息在保密义务存在的前提下被传递的基本条件。

泄露公司信息可能面对什么后果?

王绍强指出,公司不是自然人因而不受POHA管制,也无法利用POHA对泄露信息者采取法律行动。不过公司可能有自己的内部信息披露政策对会议内容和内部文件等公司信息的披露进行管制。

他说:“如果是雇员披露信息,他可能被公司起诉违反雇佣合同或违反员工对公司的义务和责任。如果披露信息者不是公司员工,公司可能会选择以诽谤起诉对方。”

司晏窿说,员工可能被解雇、赔偿公司损失,或接获禁令(Injunction)以防他继续进行违法行为。

若员工未经授权使用电脑获取任何公司材料也可能触犯《滥用电脑法令》(Computer Misuse Act)。

司晏窿说:“任何人使电脑执行任何功能,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访问任何电脑中的任何程序或数据都属于犯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处高达5000元罚款,或坐牢长达两年,或两者兼施。”

匿名披露可以逃过法律责任吗?

匿名披露者和实名披露者要面对的法律后果是一样的。

只要能够以某种形式联系到对方,例如Instagram或网络论坛上的私信功能,受害者就能对匿名披露者启动法院程序,并通过法院采取各种步骤来确定对方的真实身份。这是因为启动法院程序的首要关键是能够把原诉传票(Originating Summons)或传票令状(Writ of Summons)成功送达至被告。

王绍强指出,如果法院程序启动后,披露者仍选择保持沉默,原告可向法院获得缺席判决(Default Judgment)并开始执行判决。

不过王绍强指出,要让匿名披露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就得找出他的真实身份。

“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你都必须找出应该负责的人,这样他才能面对必要的刑事惩罚或对受害者做出民事赔偿。这些操作都无法针对匿名者实现。”

如何找出匿名者的真实身份?

王绍强说,原告可以对互联网服务供应商进行诉前质询(Pre-action Interrogatories),获取匿名者身份的相关信息。

诉前质询获得法院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质询书可以同时下达给与匿名账户管理人有关联或最近有联系的人,迫使他们说出匿名披露者身份的相关信息。

以涉及NOC风波的Instagram账号sgcickenrice为例,该账号的经营者起初让代表律师写律师函回应NOC律师发给他的律师信,并在信里依然使用账号的用户名而没有透露真实姓名。

司晏窿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律师肯定会知道匿名者的身份,因此原告其实也可以要求对方代表律师透露客户的身份,因为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客户前,得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以便进行背景调查。

sgcickenrice的经营者后来证实是与前NOC旗下艺人有密切来往的20岁青少年布兰登(译名)。

其他更技术性的方法包括通过对方的IP地址、社交媒体账户等线索来识别他们。

王绍强说:“这些工作必须由相关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或社交媒体平台进行,通常只有当他们面临法院指令或在警方调查期间被警方强迫施压时才会配合这么做。”

司晏窿说:“也因为这样,受害者或许可以向警方报案,由当局来调查匿名人的身份。”

司晏窿指出,如果还是无法找出匿名披露者的身份,一个可能做法是以发布诽谤内容起诉承载信息的平台,要求平台删除相关内容和赔偿相关损失。

他说:“这种做法一般上会成功,但起诉人需要雄厚的资金,因为很多时候平台很聪明,与用户达成协议的实体可能位于外国司法管辖区。比如对方在北爱尔兰,你在新加坡就不得不起诉北爱尔兰实体,或在北爱尔兰提起诉讼。有些平台也会阻止用户去法院,转而走不对外公开的仲裁程序。这种司法程序就会非常昂贵,阻止一些人提出诉讼。”

现行法律会否阻止民众揭发恶行?

如果恶行涉嫌犯罪,民众应该第一时间通知警方和相关部门。个别公司内部也应该设有适当的举报机制。

司晏窿指出:“不幸的是小企业相较大企业而言,没有适当的举报程序或防霸凌机制供员工寻求庇护。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如果觉得受到威胁、骚扰或恐吓,应先报警,并诉诸POHA来保护自己。这些都是正规的渠道。”

那么如果有民众揭发恶行的过程中因侵犯他人隐私而被起诉,法官会否酌情考虑?

司晏窿说:“我相信法院会考虑案件的所有情况,比对泄露信息者造成的伤害与霸凌者先前造成的伤害,看泄露信息者是否有适当理由进行披露。”

现行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是否足够?

王绍强认为现行的法律法规充足,不过现实中仍有执法层面和司法程序效率的限制有待解决。

他说:“警方实际上不可能不间断监测所有收到保护令的人。若保护令被抵触,一般靠的是受害者自行报告。再者就算受害者申请紧急保护令,也只能保证在两个工作日内受到法院审理。考虑到如今信息在互联网上传播的速度,受害者可能在几个小时内就已经受到伤害。”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

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