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籍男子被发现电单车车厢内藏有毒品,但他坚称以为是装有手机的包裹,他只是帮友人保管贼赃。高庭法官不认同他的说法,判他贩毒罪成,得面对死刑。
39岁被告穆努萨米(Munusamy,清洁管工)面对一项抵触滥用毒品法令的控状,指他于2018年1月26日下午4时,停放在吉宝湾大厦露天停车场的电单车车厢内藏有14包不少于57.54克二醋吗啡(diamorphine,海洛英的违禁成分),作为贩毒用途。
被告不认罪,经审讯后,高庭法官林茵倩上周三(10日)裁定被告罪成,判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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