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更动排水沟致淹水 承包商及前经理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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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私人有限公司承认三项抵触污水处理及排水法令的罪状,被判罚款1万7000元,已离职项目经理冯伟俊承认一项抵触污水处理及排水法令,被判罚款7500元。主控官指三和无视当局要求,导致水患发生。

建筑承包商进行道路扩建工程时,在没有获得公用事业局的批准下擅自更动排水沟,使得雨水无法排入附近的河流,造成淡滨尼10道和巴西立12通道交界处水淹近两个小时。主控官指这是一场“人为导致的水淹事件”。

三和私人有限公司以及负责这起工程的项目经理冯伟俊(45岁)昨天在国家法院认罪。三和承认三项抵触污水处理及排水法令(Sewerage and Drainage Act)的罪状,被判罚款1万7000元。已离职的冯伟俊则承认一项抵触污水处理及排水法令,被判罚款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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