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失智症寡妇两友争当代理人 四亲戚胜诉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

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字体大小:

在香港拥有房地产的寡妇患上失智症后,两名朋友和四名亲戚对簿公堂,争当寡妇的代理人。家事法院原本判双方各派一人当代理人,但双方对此均不满,上诉到高庭后,四名亲戚最终上诉得直。

高庭法官王少凌昨天(12月29日)发表书面裁决时表示,寡妇的情况与离婚夫妻争夺孩子的看管权和抚养权不同,而关系对立的朋友和亲戚共同当寡妇的代理人是不实际和不恰当的,因为稳定的环境才对失智者有利。

法官综合其他证据后,认为朋友比较不适合当代理人,最终委任其中两名亲戚当寡妇的代理人。

订阅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