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情,被告通过干女儿认识少女。2018年7月,少女从儿童之家逃走后到被告的家暂住,被告在网站上载少女的照片并谎称她已21岁,五个月内逼她每天接客五六次,所有收入都进入被告的口袋。
“妈妈桑”假装好心收留16岁逃家少女,却把她当成“性奴”,在网上打广告谎称少女已成年,五个月内迫她每天接客五六次,所有收入都进入自己的口袋。
现年34岁的女被告昨天承认11项控状,包括唆使他人向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索取性服务、蓄意伤人,以及抵触冠病19(临时措施)(管制令)的罪名。主控官以其中五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后,被告被判坐牢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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