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洪清福驳回有关申请,指黄有志声称民事案和刑事案同时进行会对自己不利的说法根本是夸大其词,若对方有意针对刑事案抗辩,按照程序他本来就会在审讯前,向控方披露辩方立场和证人名单。
涉及10亿元投资骗局的公司董事黄有志,被投资者起诉索讨约2300万元投资金和盈利,但他声称民事案和刑事案同时进行会对自己不利,申请暂停民事诉讼,直到刑事案的裁决出炉,但其申请两度被法庭驳回。
黄有志指出,民事案和刑事案的部分内容是相关的,如此一来控方可从他的民事案中预先知道他的抗辩立场,这将让控方占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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