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川仁: 在国会发言 议员须有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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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议员发言时一定要有凭有据,他们只有在主持会议的议长或副议长点名之后才能起身发言,也不能使用“你的演讲”或“你说过这个”等直接面向其他国会议员的字眼,而是应该以主持会议者为对象发表演讲。

国会议长陈川仁日前在个人面簿贴文,说明国会议事规则。他也提到,如果议员都随心所欲地发言或提问,议事程序将陷入混乱。“这种情况发生时,我的职责是维持纪律及国会的尊严和秩序,包括不允许违反规定或没适当发言理由的议员讲话。”

国会规定,主持会议者若认为议员发表“无关紧要”或“冗长重复”的言论,可打断对方讲话。陈川仁说:“规则用意不在于限制发言,而是管理好这个空间,确保公平、一致,让议事程序如常进行,为更多议员提供发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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