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40年同居老伴擅取存款 八旬翁索偿逾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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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供证的答辩人谭秀珍(左)称老翁住院期间,她每周都到医院探访,但自己身体欠佳,无法每天前往。图为谭秀珍上周五与代表律师孙庆发(右)抵达最高法院。(王彦燕摄)
上周供证的答辩人谭秀珍(左)称老翁住院期间,她每周都到医院探访,但自己身体欠佳,无法每天前往。图为谭秀珍上周五与代表律师孙庆发(右)抵达最高法院。(王彦燕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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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辩称,银行户头是两人一起联名开设的,并非老翁所指是后来才加入她的名,因此她有权动用存款。这起诉讼案今天续审。

没有夫妻名分仍同居超过40年,晚年时却因钱财问题对簿公堂,年过八旬的老翁指80岁老伴未经许可,提取两人联名银行户头的款额,向她索偿约76万2000元。

女方辩称,银行户头是两人当时一起联名开设的,并非老翁所指是后来才加入她的名,因此她有权动用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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