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称自己只是假装打员工,前电视艺人黄奕良上诉要求推翻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的罪名被驳回,昨天起开始入狱服刑10个月。
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指出,本案判刑必须考虑到黄奕良与受害人是雇主及员工的关系;在参考涉及虐待外籍员工案件的判例和其他量刑因素后,法官认为,10个月监刑不算过重,赔偿受害人3300元的庭令也维持不变。
黄奕良(60岁)昨天在庭上闻判后显得不知所措。当被法官问及打算即日起入狱或展期服刑时,他先是沉默、再左顾右盼,接着说“对不起”和“非常抱歉”;直至通译员重复问题,他才表明决定立即开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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