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人掏出约147万元,通过一对夫妻在菲律宾买下五个公寓单位,再出租给他们经营“公寓式酒店”。她声称夫妻答应让她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每年赚得约7%的投资回报,日后也愿意向她回购公寓,岂料这对夫妻却食言。高庭法官李兆坚指出,所有投资都具备风险,包括那些声称能保住本金的投资。夫妻不仅没有把公寓单位转到女商人的名下,而且开始拖欠支付女商人租金,也无财务能力向她买过公寓。
女商人许秋芝于是入禀法院起诉刘书明和童欣,官司去年8月份在高庭审理。法官上个月底发出书面裁决,裁定刘书明夫妇违反协议,必须赔偿许秋芝约127万元。
在菲经营短期出租业务根据判词,许秋芝从事与教育业有关的咨询生意,刘书明夫妇则拥有多家公司,包括在菲律宾经营短期出租业务,把公寓单位当“酒店客房”出租给旅客,刘书明同时也是一名讲师,但判词没有透露他是哪里的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