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秘书处澄清:林瑞莲误解 证人如厕前无须获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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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工人党主席林瑞莲称,在等待向国会特权委员会供证时,想上厕所却须征得许可,国会秘书处澄清,证人无须经同意使用厕所,陪同林瑞莲的国会官员只是口头告知主管林瑞莲的动向,以免委员会在她上厕所时传召她。

国会前天辩论和通过国会特权委员会有关盛港集选区前议员辣玉莎撒谎事件的建议。林瑞莲参与辩论时,质疑供证过程近乎压迫。

她称自己不仅在有人看守的房间里等了两天,期间不能使用任何通信设备,上厕所也有人陪同,甚至当她要求使用空间较大的残障人士厕所时都得征求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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