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弑母判监终身 逆子二度申请上诉遭驳回

案发地点在实龙岗北1 道景星园公寓。(档案照)
案发地点在实龙岗北1 道景星园公寓。(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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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精神分裂症的男子18年前以桌灯砸死母亲,误杀罪成而判终身监禁,如今二度申请上诉仍被驳回,三司劝他多忍耐两三年,再看医生检讨后是否有机会出狱。

这起家庭悲剧发生在2003年11月28日上午9时至晚上8时之间,地点是实龙岗北1道肯新顿园通道的景星园公寓单位。

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被告柯炳泉(目前59岁),用桌灯袭击母亲梁亚玉(当时63岁,家庭主妇)的头部,导致对方当场死亡。

据之前报道,案发时被告以为死者会召警察把他捉去板桥医院(现称心理卫生学院),担心一入院就会住很久,之后便与母亲发生争执,随手拿起桌灯往死者的头上砸。

过后,被告用双手掐母亲的脖子。母亲强力反抗后,被告又举起灯座往母亲头上挥去,直到母亲一动也不动。

被告隔年认下误杀罪,法官当时认为被告需要长期接受治疗,并且会对公众的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判他终身监禁。

三司:服满20年刑期 案件可获检讨

被告曾在2014年提出上诉申请,三司当时认为,被告10年后才提出上诉申请,而且没有提到任何说服力的理由,最后驳回申请。

被告在八年后提出刑事动议,昨天(2月23日)再次提出上诉申请。

不过三司认为被告没有具说服力的理由要求上诉,再次驳回被告申请。

但三司鼓励被告,说他服满20年刑期后,案件可获检讨,若医生觉得被告精神状态正常,适合出狱,便能获得自由,劝被告期间要保持冷静。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2年2月24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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