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总监互起诉求偿 法官判各赔对方一部分 来回抵消总监可得4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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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对合作商和公司职员发表不当言论,公司总监称自己遭无故裁退,入禀法院向公司索讨近10万元的薪水和贷款等。公司则指总监多次违反职责,导致公司蒙受损失,因而提出反诉索赔约33万元。

法官最终批准双方的部分诉求,判总监索得7万9847元,公司则可得3万3849元。换言之,双方相互抵消可得的赔偿额后,公司还得支付总监4万多元。

根据国家法院日前发出的判词,起诉人是克利斯南,答辩人则是新加坡亚洲贸易中心(Asian Trade Cen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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