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少女后却不敢面对法律制裁,21岁青年在案件开庭前找借口开溜,前往乌敏岛找人搭线,试图潜逃去马来西亚。青年最终落网,昨天在高庭认罪后被判坐牢九年和打鞭六下。
一名犯下性侵案的青年原定去年3月22日出庭认罪,岂料开庭时却不见踪影,高庭法官于是发出庭令通缉被告。原来,被告在开庭前以腹痛为由,借故上厕所后开溜,他弃保潜逃约30小时后,在明古连街一带被捕。
被告一共面对九项控状,其中三项控状指他于2017年10月17日清晨4时许,在白沙某组屋楼下性侵和企图强奸一名15岁少女。为保护受害少女的身份,媒体无法报道被告的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