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赃款助人洗黑钱 公司董事判监2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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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迈勒汗面对16项控状,他承认其中八项控状,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后,被判坐牢27个月。(海峡时报)
贾迈勒汗面对16项控状,他承认其中八项控状,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后,被判坐牢27个月。(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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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户头收到的50万余元是协助顾客投资房产的资金,一名公司董事实际上利用公司和自己的银行户头帮犯罪分子洗黑钱,并将部分赃款花在个人开销上。为了逃避罪责,他也伪造合约,妨碍商业事务局的调查。

被告贾迈勒汗(Mohd Jamail Khan,56岁)面对16项控状,包括接收和转移贼赃、伪造文件和妨碍司法公正等。他早前承认其中八项控状,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后,昨天被判坐牢27个月。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是两家公司的董事兼股东,也是公司唯一授权的签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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