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交流

专家:以和为贵化分歧 联合机制有助维护长期合作关系

字体大小:

新加坡和中国的经贸关系深厚,设立争议解决联合机制,有助两国企业在发生纠纷时,仍能秉持“以和为贵”的信念,以较为平和的方式化解分歧,维护长期合作关系。

我国律政部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昨天宣布,组成12人专家团,评估设立中国—新加坡争议解决联合机制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对于设立这项机制的意义,专家团成员、我国安睿雅士律师事务所顾问许廷芳律师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新中两国的经贸往来密切,企业之间若出现争议,无论是通过调解、仲裁或是诉讼,各方都希望能有一个高效且确定的解决方式。设立联合机制就能达成这个目的。

争议解决联合机制侧重的是“和解及调解”,许廷芳认为:“这符合东方价值观里提倡的‘以和为贵’,以和善的方式化解纠纷,有助保持长久的生意关系。这是新加坡和中国企业在文化上可以接轨的地方。”

两国使用不同法系

新中存在的其中一个明显差异,是两国使用不同的法律系统,我国采用的是普通法系(common law),中国则属于民法法系(civil law,也称大陆法系)。

对于成立联合机制可能面对哪些挑战,另一名专家团成员,新加坡麦士威国际争议解决中心主席周于凯律师认为,专家团的首要任务应该是深入了解两国不同的法律传统和文化。

“两国在诠释合约条款、企业经营和纠纷处理的方式不尽相同,所以必须找出一套可让彼此相互融合的作业方式。”


1. 新中委任法律专家团 研究设商事争端解决联合机制

2. 中国国贸促进会会长任鸿斌: 各国应实践多边主义促进世界经贸复苏

3. 疫情提升数码化接受度 法院逾95%聆讯已可转线上

4. 效率高成本低 多层次争议解决条款渐受欢迎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