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银行骗案首名被告认罪 庭上揭发犯罪团伙分工内幕

从去年12月8日至今年1月19日,警方共接获768份关于华侨银行钓鱼短信诈骗案的报案,损失总金额高达1280万元。(严宣融摄)
从去年12月8日至今年1月19日,警方共接获768份关于华侨银行钓鱼短信诈骗案的报案,损失总金额高达1280万元。(严宣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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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华侨银行钓鱼诈骗案的首名被告认罪,庭上揭露犯罪团伙分工细致的运作内幕。

新加坡籍被告梁俊贤(20岁)昨天(4月20日)承认与其他七人组织犯罪团伙,为海外诈骗团伙洗黑钱。

这八名年龄介于17岁至21岁的男女,被指从2021年12月至今年2月,为诈骗团伙提供16个银行户头,用来接收及处理各类诈骗案所获得的近60万元赃款,当中包括华侨银行钓鱼诈骗案的赃款。

其他七名同伙是郑明彦(19岁)、孔嘉权(19岁)、苏俊炎(20岁)、白勇容(19岁)、凯鲁丁(20岁),林凯泽(21岁),以及一名17岁少女。由于案发时少女未满18岁,媒体不可报道她的姓名。庭上也没有揭露八人是如何认识的。

案情显示,八人在团伙中各有任务。其中梁俊贤、孔嘉权、苏俊炎和林凯泽担任“猎人”的角色,负责在通信平台Telegram上寻找银行户头供骗子使用;两名“测试员”凯鲁丁和郑明彦随后更改这些户头的登入资料,再进行小额汇款以确保户头可用;白勇容和17岁少女则负责“外勤”工作,到提款机提款、带其他人加入团伙等。

身为“猎人”的被告,提供了12个银行户头,还指示手下寻找其他可供使用的银行户头。他也在诈骗团伙“首脑”的指示下,吩咐两名“外勤人员”从银行户头提出8万1800元。警方的调查发现,这笔钱是两名华侨银行诈骗案受害者的血汗钱。

这笔款项落入被告的口袋,他也用部分赃款来收买其他人的银行户头。控方指被告明知接收的钱来历不明,但还是选择协助诈骗团伙干案。

分工缜密规划 八被告从中获取酬劳

被告承认的五项罪名包括协助他人获得犯罪所得、参与有组织犯罪团伙及蓄意伤人,余下10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案展6月下判。

控方在庭上指出,八人显然经过缜密的规划,以确保达到最高的“工作效率”。他们通过三个Telegram群组,从三个“首脑”即“威廉”(也称“黄飞鸿”)、“黄大哥”和“特里”那里接收指示并向他们提供银行户头资料。八人也另设Telegram群组,进行内部沟通。

八人都从犯罪活动中获得不少酬劳,其中“猎人”每个月都领取高达3000元月薪,每提供一个银行户头还能赚取600元至800元佣金。

“测试员”则分得1200元至1400元;“外勤人员”也分得1000元至2000元。

根据案情,白勇容带朋友陈舒凯加入后,还交出陈舒凯的银行户头资料。警方调查时发现,陈舒凯的银行户头接收了华侨银行诈骗案的部分赃款,顺藤摸瓜揭发了这个八人犯罪团伙。

今年2月22日,刑事侦查局科技罪案调查组在义顺和榜鹅的两个组屋单位展开突击行动,逮捕了涉案的16人,并起获112张提款卡和借记卡。

根据法庭文件,从去年12月8日至今年1月19日,警方共接获768份关于华侨银行钓鱼短信诈骗案的报案,损失总金额高达1280万元。

华侨银行过后出于善意,从今年1月8日起,向受诈骗案影响的客户发放了全额赔付。(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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