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虐死女佣被判监30年的盖娅蒂丽提出刑事动议,要求取得包括监狱的事故档案记录及医药报告,以及与死者家属之间的手机短信记录,做为刑罚上诉证据。不过,上诉庭三司驳回申请,理由包括在案件判刑后提出这样的申请缺乏法律根据,而且这些资料与她针对刑罚的上诉并无关联。
因虐死女佣被判监30年的女雇主提出刑事动议,要求取得监狱档案与医药报告等资料,作为她接下来针对刑罚提出上诉的证据,但被最高法院上诉庭驳回。
控方:显然毫无悔意
三司认为,女雇主的申请和所做的各种指控,例如声称在监狱里被人殴打和性侵犯,以及死者家属已原谅她等都缺乏法律与事实根据,也与她针对刑罚的上诉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