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适宜评估的过程保持严谨全面,继续涵盖现有家庭情况评估的范围。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将为有意领养的家庭提供更多评估标准的信息。
目前,领养者只有在领养无亲属关系的外国孩童或由国家看护的孩童时,才须通过家庭情况评估(Home Study Report,简称HSR)。领养儿童法案生效后,所有申请者得通过领养适宜评估(Adoption Suitability Assessment,简称ASA),以确保他们有能力照顾孩子。
几名议员关注评估形式的改变,陈立峰(后港区)询问ASA和HSR的分别。谢健平(马林百列集选区)建议领养者提供“人格担保”,并定期申报情况。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