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告外甥妻女追讨涉不法转让店屋 辩方称诉方只是“挂名”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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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留给82岁老妇价值780万元店屋,在她伤病体弱期间,转让到外甥女儿名下。但她声称只知道签署的文件与店屋有关,不晓得是一份资产转让协议。直至三年多后,在另一名外甥的解释下,才发现店屋已易手。

大半辈子在四马路观音庙旁卖香烛鲜花为生,82岁老妇原以为到了晚年有父亲留给她的店屋为养老资产,结果发现外甥的妻女疑似在蒙骗她的情况下,把价值达780万元的店屋转让到外甥女儿名下。

老妇何达娟入禀法院起诉外甥的妻子陈伟琳与女儿王彩娟,要求母女俩把店屋交还给真正的主人,或赔偿她因转让店屋所蒙受的损失。但辩方则驳斥,店屋是属于其他家人的,何达娟只是“挂名”屋主。案件上周在高庭开审,本周续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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