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议中的调整一旦落实,在慈善法令下注册的慈善机构,以及经批准的海外慈善募捐项目,可豁免申请沿街挨户募款执照。但为海外慈善募捐项目仍须申请慈善总监签发的准证。这意味着,慈善团体和募捐者将来不必受到慈善法令和沿街挨户募款法令的双重监管。
随着慈善领域日趋成熟,捐款者也更注重了解善款的去向,慈善总监拟简化慈善筹款活动监管程序,募捐者不必再向警方申请沿街挨户募捐执照,但要加强信息披露。这包括在募捐开始至少一个月前,在慈善总监网站上预告详情,方便公众查核。
慈善总监办公室在本月5日展开公共咨询,邀请慈善团体和公众,就慈善筹款活动应该披露的信息、在慈善网站(Charity Portal)的信息呈现方式等事项提供建议。咨询活动本月26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