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理事会拟修订监管准则 公益机构及大型慈善团体董事任期或最长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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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理事会拟议修订慈善团体与公益机构的监管准则,可能将限制公益机构及大型慈善团体的董事任期不可超过10年。如果公益或慈善机构认为有必要延长某位董事任期超过10年,须在举办董事选举的会员大会上通过。

慈善团体如果要延长董事任期超过10年,除了得在年度报告中说明原因,同时也得交代委任董事接班人的规划。

此外,慈善团体下来也可能要开始在监管程序中,纳入对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的监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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