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打女佣 女护士监五个月罚千元

被告赵琳。(曾美玲摄)
被告赵琳。(曾美玲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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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打女佣还扬言把她打到怕为止,女护士今早(5月30日)被判坐牢五个月及罚款1000元。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赵琳(译音,35岁)面对八项蓄意伤害弱势人士及一项恶作剧的罪名。她承认其中五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25岁受害女佣来自缅甸,2016年开始为被告工作。

2018年8月25日凌晨约12时,被告认为女佣乱收孩子的玩具,连甩女佣10次巴掌,还说:“我会打到你非常害怕为止。”

同一天下午,女佣用吸尘机清洁客厅地板时,被告再次不满,边大呼小叫边甩她两巴掌。

女佣回应了两句,惹怒被告,她一把抓住女佣的头发,大喊“你不要和我吵”,然后就对她拳打脚踢。

女佣最后拿起手机报警,被告见状,再次对她动手,边打边喊:“你竟然报警!报警啊!再报警啊!”

法官:不能因女佣表现不好就施暴

代表律师请求法官让被告接受强制性治疗,指她犯案时患有持续性的抑郁症。控方反对,指她聘请的私人精神科医生说病情促成她犯案,但心理卫生学院的医生并不认同,指她犯案的目的非常明确,打算以暴力逼女佣听话,不像是被病情影响判断力。

法官最终认同控方的看法,指闭路电视画面拍下了她犯案过程,可以见到她下手不轻,而且很明显不是被激怒才犯案,应该被判入狱。

被告在庭上哭诉,说她当时并不知道自己有病,女佣没做好本分,而她每天下班后已经很累,结果还得做女佣的工作,长久累积怒气才会暴发。

律师求情,指被告知道这不是动手的借口,请求法官念在她的精神情况从轻发落。

法官下判时说,女佣和雇主的关系应该和一般人上班一样,没理由因为女佣表现不好而引发暴力行为。法官希望被告吸取教训,日后继续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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