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公寓的保安招标文件具年龄歧视意味,并允许公寓的管理委员会和管理代理随时撤换保安人员,新加坡保安协会予以谴责,管理代理则回应称上述条款为旧文件的内容,公司已发出新的招标文件并更新相关条款。

保安协会昨天发声明,声讨莱坊(Knight Frank)本月发出的乌节路一带春林(Spring Grove)公寓的保安招标文件存在问题。招标文件的其中一项条款要求在合约下受雇的保安人员年龄必须介于21岁至55岁,如果年龄不符,公寓分层地契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有权要求保安公司在12小时内更换保安人员。

招标文件的条款也规定,管委会和管理代理若提出要求,提供保安服务的承包商必须马上撤换公寓的保安主任或是任何保安人员。协会指出,这项条款等于允许管委会和管理代理在不给予任何原因或是申述渠道下,随时要求撤换保安。